
围绕国企私有化的争议,本文将从改革本质、国企定位、历史实践等角度展开分析,厘清国企私有化并非真正改革,而是违背国情与制度的倒退,明确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。
国企私有化:绝非改革,而是历史倒退
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进程中,关于“国企私有化是改革还是倒退”的争论始终未曾停歇。部分声音打着“市场化改革”的旗号,将国企私有化包装成提升效率、优化资源配置的最优路径,试图混淆改革的本质与方向。但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、国企的使命担当以及历史实践经验来看,国企私有化绝非真正意义上的改革,而是背离社会主义发展道路、损害国家与人民根本利益的历史倒退。
真正的改革,从来不是对所有制根基的颠覆,而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,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,实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协同发展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,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,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核心载体,是国家调控经济、保障民生、维护安全的重要支柱。国企改革的初心,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,完善现代企业制度,提升国企治理能力与市场竞争力,让国企更好地承担起经济责任、社会责任与国家战略责任,而非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,将全民所有的资产拱手让渡给私人资本。
将国企私有化等同于改革,本质上是陷入了新自由主义“绝对自由化、彻底私有化、完全市场化”的话语陷阱,刻意夸大国企存在的问题,妖魔化国企的作用。不可否认,部分国企在发展中曾出现运行机制僵化、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,但这并非公有制本身的弊端,而是体制机制不完善导致的。通过深化改革、优化治理、健全监管,完全能够破解这些难题,无需走上私有化的歧路。反观私有化的逻辑,其核心是将国企完全等同于追求利润的普通市场主体,忽视了国企“共和国长子”的特殊使命,割裂了国企与国家发展、民生福祉的内在联系。
从实践层面来看,国企私有化带来的从来不是发展红利,而是经济混乱、贫富分化与国家利益受损的惨痛教训。上世纪90年代,俄罗斯推行“休克疗法”,全面推进国企私有化,原本属于全民的国有资产被少数资本寡头低价攫取,不仅导致国民经济大幅衰退、工业体系崩塌,还催生了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,普通民众生活水平急剧下降,国家经济主权与社会稳定遭受重创。英国、阿根廷等国推行的铁路、能源等领域私有化改革,也最终陷入了服务质量下滑、公共利益受损、财政负担加重的困境,不得不重新回归国有化。
反观我国,始终坚持不搞国企全面私有化,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、完善国资监管体系、推动国企市场化转型等一系列改革举措,让国企实现了跨越式发展。从载人航天、高速铁路到深海探测、特高压输电,国企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;在抗震救灾、疫情防控、乡村振兴等关键时刻,国企冲锋在前,扛起社会责任;在保障能源、粮食、金融等国家安全领域,国企筑牢防线,守护着国家发展的根基。同时,国企与民营企业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,形成了“国进民进”的良好格局,推动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,彰显了公有制经济的强大优越性。
国企私有化的倒退性,还体现在对社会公平与全民利益的损害。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,其资产收益理应归全体人民共享,服务于公共利益与共同富裕目标。一旦推行私有化,海量国有资产极易被少数资本掌控,形成私人垄断,不仅会导致公共服务价格上涨、民生保障弱化,还会加剧财富分配不公,动摇共同富裕的根基。同时,国企退出关键领域,会让国家失去调控经济的重要抓手,难以抵御市场风险与外部资本冲击,最终损害国家经济安全与长远发展利益。
当然,我们反对国企私有化,并非否定国企改革的必要性,更不是排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。真正的国企改革,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动摇,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,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发展,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优势互补、融合发展;是完善国企治理结构,提升经营效率,让国企既具备市场竞争力,又坚守公共属性与国家使命。这种改革,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,是顺应时代潮流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选择。
历史与现实早已证明,国企私有化不符合中国国情,违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,是开历史倒车的错误行径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,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知,坚决抵制私有化错误思潮,坚守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,通过科学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,让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携手共进,为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筑牢经济根基,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。